了解常见的开源协议(BSD, GPL, LGPL,MIT)

一直对各种开源协议比较模糊, 特意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资料, 整理总结,以作记录

如果不喜欢长篇大论的话, 看下图就可以了

基本概念了解:

1. Contributors 和 Recipients

  Contributors 指的是对某个开源软件或项目提供了代码(包括最初的或者修改过的)发布的人或者实体(团队、公司、组织等),Contributors 按照参与某个软件开源的时间先后,可以分为 an initial Contributor 和 subsequent Contributors .

  Recipients指的是开源软件或项目的获取者,显然,subsequent Contributors 也属于 Recipients之列.

2. Source Code 和 Object Code

  Source Code 指的是各种语言写成的源代码,通过Source Code,结合文档, 可以了解到整个软件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到某个功能函数的实现方法等.

  Object Code 指的是Source Code 经过编译之后,生成的类似于“类库”一样的,提供各种接口供他人使用的目标码,按我的理解,它就是像常见的DLL、ActiveX、OCX控件性质的东西.(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分清楚这两个概念的目的在于,有些开源,只发布Object Code ,当然,大多数发布的是Source Code.很多协议也对 “你发布的是哪种Code的时候应该怎样”,有着明确的约束.

3. Derivative Module 和 Separate Module

  Derivative Module 指的是,依托或包含“最初的”或者“从别人处获取的”开源代码而产生的代码,是原“源代码”的增强(不等于增加)、改善和延续的模块,意为“衍生模块”.

  Separate Module 指的是,参考或借助原“源代码”,开发出的独立的,不包含、不依赖于原“源代码模块”,意为“独立的模块”.理解这两个概念的目的在于,很多协议对涉及到商业发布的时候,会有哪些是衍生的,哪些是独立的,有着明确的商业发布规定.

  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而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58种.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 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源协议.
  这里我们来看四种最常用的开源协议及它们的适用范围,供那些准备开源或者使用开源产品的开发人员/厂家参考.

BSD开源协议(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其实这几个规则约定的目的也只是达到一个目的:是他人的东西,别人以BSD开源了,你就不能不做任何声明而占为己有,更不能用他人的名义来做商业推广.你只对你自己的东西拥有绝对控制权.

  举个例子,你用开源代码(A)修改或做其他增添之后,产生了产品B,这时候,你对B的控制由你自己决定,你可以用任何协议再开源,也可以闭源商业发布.但,因为如果B中包含了A或A的一部分(一点都不包含就不叫修改了),那你在B产品的版权声明中,必须有提到你有使用到 A ,并且附带上 A 的开源协议.而且不能做商业推广的时候将B 冠以原开源作者的名义以促进商业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
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 (Gun General Public License)vesion 2.0 1991

1.什么是GUN?

GNU: 1983年,Richard Stallman(理查德·马修·斯托曼)创立GNU计划。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其内容软件完全以GPL方式发布。这个操作系统是GNU计划的主要目标(发展出一套完整的开放源代码操作系统来取代Unix),名称来自GNU’s Not Unix!的递归缩写。GNU中包含GNU,Gnu查询是牛羚,角马意思和这得意思没关系2022.4.11GNU是一个自由的操作系统,其内容软件完全以GPL方式发布。这个操作系统是GNU计划的主要目标,名称来自GNU's Not Unix!的递归缩写,因为GNU的设计类似Unix,

2.什么是GPL?

**GPL:**一种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为保证GNU软件可以自由的使用、复制、修改和发布,所有的GNU软件都有一份在禁止其他人添加任何限制的情况下授权所有权利给任何人的协议条款,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保证终端用户运行、学习、分享(复制)及编辑软件之自由,GPL是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最流行许可证。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 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最常见的开源协议,使用它作为授权协议的有大名鼎鼎的 Linux .GPL最显著的两个特点就是网上称为的“病毒性传播”和“不允许闭源的商业发布”.

  所谓的“病毒性传播”,指的是,GPL规定,所有从GPL协议授权的源码衍生出来的(即上面提到的Derivative Module),或者要跟GPL授权的源码混着用的Project,都要遵循GPL协议,就像病毒一样,粘上了关系,就“中毒”了.GPL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在GPL协议保护下的产品,不会再受到其他协议或者授权的约束.即让跟GPL有关系的源码都能免费获取.举个例子,如果你的改进的Linux中使用了GPL授权下的开源模块(也必须使用,你不可能自己重新去做个内核吧,如果做出来了,你也没必要叫Linux了.),那么你整个Linux产品也必须遵循GPL协议去开源,不能以其他方式去开源发布,更不允许闭源发布.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这样一个Linux--这个功能是GPL协议授权的,可以免费获取源码,而另外一个功能是其他协议下的,拿不到源码.这点规定对使用或者研究该产品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便利.

  而“不允许闭源商业发布”指的是,在GPL授权下,你的软件产品可以商业发布,拿去卖钱,但是在这同时,你也必须将该产品的源码以GPL协议方式开源发布出去,供他人免费获取.也许有人会迷惑,拿去卖,又同时开源,那谁来买阿?这个产品怎么赚钱呢??这就涉及到开源产品的商业模式的问题了,想了解相关一些信息的话,可以看看以上我给出链接的一些文章.至于后面,可能会写一篇关于开源项目的商业模式的随笔.(理查德·马修·斯托曼观点:软件资源免费,培训和服务收费,类似学术机构,牛顿发表微积分方法,是免费发布的,并且谁都可以使用,但是微积分不是每个学生都能自学会的,需要老师授课的,收费,学费)

  GPL协议下的商业发布的一个关键点就像 Java 视线论坛的 Robbin所说的,GPL是针对软件源代码的版权,而不是针对软件编译后二进制版本的版权.你有权免费获得软件的源代码,但是你没有权力免费获得软件的二进制发行版本.GP对软件发行版本唯一的限制就是:你的发行版本必须把完整的源代码一同提供.

  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LGPL

  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 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CPL(Common Public Liecense) vesion 1.0

  CPL是IBM 提出的并通过了OSI(Open Source Initiative)批准的开源协议.主要用于一些IBM或跟IBM相关的开源软件/项目中.如很著名的Java开发环境 Eclipse 、RIA开发平台Open Laszlo等.

  CPL也是一项对商业应用友好的协议.它允许 Recipients 对源码进行任意的使用、复制、分发、传播、展示、修改以及改后做闭源的二次商业发布,这点跟 BSD 很类似,也属于自由度比较高的开源协议.但是,需要遵循:

  1. 当一个Contributors将源码的整体或部分再次开源发布的时候,必须继续遵循 CPL开源协议来发布,而不能改用其他协议发布.除非你得到了原“源码”Owner 的授权.

  2. CPL协议下,你可以将源码不做任何修改来商业发布.但如果你要将修改后的源码其开源,而且当你再发布的是Object Code的时候,你必须声明它的Source Code 是可以获取的,而且要告知获取方法.

  3. 当你需要将CPL下的源码作为一部分跟其他私有的源码混和着成为一个 Project 发布的时候,你可以将整个Project/Product 以私人的协议发布,但要声明哪一部分代码是CPL下的,而且声明那部分代码继续遵循CPL.

  4. 独立的模块(Separate Module),不需要开源.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原文:

http://wwwbeta/articles/28880.htm

http://liucheng.name/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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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mozilla协议许可

 详细介绍MPL(MozillaPublicLicense)协议 - 百度文库

简单分别自由软件,开源软件,免费软件:简单理解自由软件以及此基础上的二次开发免费一直免费自由使用源代码包含,开源软件:自由和商业结合,免费开放源代码,但是二次开发可以商业使用。免费软件:可以免费使用,但是不一定公开源代码,比如很多免费的软件CAD PDF阅读器等

开放原始码软体与自由软件

形式上的差异

开放原始码(open source)软 体与自由软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要符合开源软件定义的软件就能被称为开放源代码软件。自由软件是一个比开源软件更严格的概念,因此所有自由软件都是开放源代码的,但不是所有的源软件都能被称为“自由”。但在现实上,绝大多数开源软件也都符合自由软件的定义。比如,遵守GPL和BSD许可的软件都是开放的 并且是自由的。

开放原始码的规定较宽松,而自由软体的规定较严苛。很多的开放原始码所认可的授权根本不算是自由软体,所以自由软体不得不和开放原始码划清界线了。

两者内涵的差异

  1. 开放原始码作用是尽可能的使软件最优化;自由软件则将自由作为道德标准。
  1. 如果说“自由软体”会引起误解,(因为英文“Free”一词有“自 由”、“免费”的双重含意),那么“开放原始码”的名字会引起的误解则更多。zh-hant:开放原始码很容易让人以为只要把原始码“公开”出来就算是开 放原始码了,但是如果使用者无法自由运用这些原始码,那么即使公开原始码也没有意义。有的软体公司只是为了想找使用者帮它debug、吸收社区贡献的功 能,这样子会破坏了自由软体的原意。
  1. 自由软体的原意就是要给予使用者运用软体的自由,这个‘自由’就是自由软体的精神所在。但是为了商业化开放原始码却故意忽略了这个最重要的精神,反而无法让使用者体认到‘自由’的真意,那么开放原始码这一个替代自由软体的辞句反而把自由的原意除去了。

而自由软体的精神领袖理查德·马修·斯托曼也很反对人们把开放原始码和自由软体混为一谈。(请参见:《Why “Open Source” misses the point of Free Software》一文)。

自由软体的精神领袖

自由软体的精神领袖是理查德·马修·斯托曼。他被人称为‘最后的真正骇客’,他认为一个好的软体,应该自由自在地让人取用。软体不应该拿来做为相互倾轧、剥削的工具。所以他起草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来保障自由软体的自由,并创办了自由软体基金会来贯彻他的理念。领袖们有时被称作“Benevolent Dictators”。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根据自由软体基金会的定义,是一种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复制、研究、修改和分发的软体。这方面的不受限制正是自由软体最重要的本质,与自由软体相对的是闭源软体(Proprietary Software)非自由软体,也常被称为私有软体、封闭软体(其定义与是否收取费用无关)。自由软体受到选定的“自由软体授权协议”保护而发布(或是放置在公共领域),其发布以原始码为主,二进制档可有可无。自由软体的许可证类型主要有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两种。另外,自由软件也可以看作开源软件的一个子集。

开源软件

开放原始码(英文:Open Source)指一种软体散布模式。一般的软体仅可取得已经过编译的二进位可执行档,通常只有软体的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等拥有程式的原始码。须注的是有些软体的作者只是将原始码公开,却不符合“开放原始码”的定义及条件,因为作者可能设定公开原始码的条件限制,诸如限制可阅读原始码的对象、限制衍生产品等,此称之为“公开原始码”软体(例如知名的模拟器软体 MAME),因此公开原始码的软体并不一定可称之为“开放原始码”软体。开放原始码的定义由Bruce Perens(曾是Debian的创始人之一)定义如下:

  •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允许获得原始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原始码散布。
  • 原始码(Source Code):程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以随附完整原始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原始码。
  •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原始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 原创作者程式原始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式码完整性。
  •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原始码软体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体的出口)。
  • 对程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体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式组合成一套软体,则当某一开放原始码的程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原始码的条件。
  •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体(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原始码软体与其他非开放原始码软体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体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原始码的授权。
  •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的区别_doloveme的博客-CSDN博客

开源软件,自由软件,免费软件三者的区别

先交代下写此文的背景

      其一,上次举办HUSA技术交流会时,有高人在台下踩场说我对开源的认识太肤浅了。被鄙视过后,一直想找机会好好学学。 

      其二,最近为了“蓝云计划”,天天奋发学习linux、google的三大论文,学习Hadoop、HDFS等,接触多了,自然更想透彻的去了解。

     好了,背景交代完毕,闲话少叙,直接进入正题,今天的好汉七问,又有多少好汉能回答出来呢?我们拭目以待。     

      

PS. 还是老规矩,我是菜鸟,只写菜鸟总结教程,各位好汉可以直接通过加粗的红体字找到问题,如果您都能熟练回答,那么请您跳过本篇菜文,不要浪费您宝贵的时间。

  

一。好汉一问:什么是开源软件?什么是自由软件?他们就是免费软件?

     很多人经常把开源软件和自由软件混为一谈,也常常会有人把开源软件和免费软件这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其实当我第一此站在HUSA的讲台上的时候,自己对开源的了解,也只是狭隘的定位为:免费的,公开源代码的。也难怪会会被下面的高人嘲笑自己对开源的理解太肤浅了。

     好啦,下面先一一给出他们的定义然后在定义中找出他们之间的差别吧。

开源软件是指在软件发行的时候,附上软件的源代码,并授权允许用户更改/自由再散布/衍生著作,开源并不抵制商业收费。 

免费软件就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软件,但是其免费的时候,通常都会有其他的限制,比如其源码不一定会公开,而且使用者也并没有使用、复制、研究、修改和再散布的权利.

自由软件是一项思想运动,强调用户拥有如何使用软件的自由。即

(1)可以自由地运行;

(2)可以自由地拷贝;

(3)可以自由地修改;

(4)可以自由地再发行。

这里指的自由,并不是价格免费,这和价格无关而是使用软件对所有的用户来说是自由的。(英语中FREE有自由和免费的意思,比如自由的话语权,免费的夜宵)

(开源软件or自由软件)VS免费软件

     免费软件,只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并不包含公开其源码的内容。提供情况下,免费软件免费的目的无非出于以下三个:当用户多了,免费软件再采取一些其他的增值服务等等手段来收费。

      

题外话:说道这个,大家想到了什么?没错,3Q大战的两位大哥都是这种类型。TX要是公开QQ的源码,我们知道其通信协议的话,恐怕早已玩完了。

  

     同样,开源软件,只是在软件发行的时候,附上软件的源代码,并且授权允许用户更改/自由再散布/衍生著作。商业软件并不抵制商业收费,所以,开源软件不一定就是免费的(当然,通常都是。)而且,开源的目的,并不是做慈善,而是通过更多人的参与,完善软件的缺陷。 

自由软件VS开源软件

     “自由软件运动”是一项倡导软件这种知识产品应该免费共享的社会运动,它主要是从社会伦理学,道德的高度,强调我们每个人都有自由使用软件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应该被软件私有所破坏。

      反对软件私有,首先反对的就是软件的知识产权、版权,所以自由软件运动明确反对以申请专利的形式将软件产品据为私有。为了表达对Copyright(知识产权)的憎恶,斯托尔曼甚至生造了一个单词Copyleft。

      自由软件运动者还创造出GPL(通用公众许可协议)这一许可协议来保证和保护同道中人彼此共享软件产品。GPL的基本原则就是:你可以“自由”地运行、拷贝、修改和再发行使用GPL授权的软件,但你也必须允许别人也能“自由”地运行、拷贝、修改和再发行该软件以及你在该软件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而形成的衍生软件产品。

      我们不难发行,自由软件运动有点太极端、太理想化了,生活在这么一个商品化社会,要完全如此的反商业,还是很有难度的。

     于是,发展到了后面,一中“自由软件”和“商业软件”之间的折中------“开源软件”就此诞生了,它既继承了“自由软件”所提倡的知识共享的理念,同时又允许人们以专利的形式从知识产品中谋取利益,从而保护了人们生产、创造知识产品的积极性。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自由软件是开源软件的一个子集,自由软件的定义比开源软件的更加严格,自由软件是一种道德精神层面的维护用户使用的自由。

     开源软件和自由软件一样,具备一可以免费使用二是公布源代码的主要特征,所以在不刻意追究微小差异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开源软件和自由软件是两个等价的概念。

    那么,接下来我们主要讨论为什么要开源?这或许才是开源精神的精髓所在。首先,我们来了解不开放源代码(软件私有)都有哪些坏处

二。好汉二问:软件私有有哪些弊端?

    软件私有一宗罪:浪费社会财富。我们假设一个软件已经完整的开发出来了,那么开发这个软件的所有投资都已经付出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任何限制软件使用的行为都是对其投资的浪费,对社会财富的浪费。

    软件私有二宗罪:不利于软件的使用。我们假设一个已有的软件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而事实上,我们只需要在原有的代码上修改很少的一部分,就能满足我们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用户要么重新写一个软件,用么忍受现有软件的不完善。

    软件私有三宗罪:不利于软件的开发。第二条是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软件私有不利于软件的使用。从软件本身发展的角度来看,软件私有,将使软件的开发集中在少数那么几个开发者之间进行,而不能使软件能够得到更多使用者和开发者的意见,集百家之长。

    软件私有四宗罪:不利于软件开发者学习。一个好的软件,其中有无数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但是因为软件私有,我们无法获得属于商业机密的源代码,无法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学习。

知道了软件私有的这些坏处,那么开源能帮我们解决什么呢?

三。好汉三问:开源能解决哪些问题?

 使软件能得到最大范围的使用。从用户的角度,使用户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使用、定制软件。从软件本身的角度,开源,让更多的人参与,更有助于软件的完善,开发出更优秀的软件。从软件行业的角度,极大的提高软件开发的生产力,我们能够自由的复用别人的开发成果,而避免重复劳动。通过开发的源代码,让软件开发者更好的学习。

开源的协议:介绍了这么多有关开源的概念后,我们很有必要弄明白另外一个概念-----开源的协议。

     接下来,我将为各位看官一一分下几种常见的开源协议。(至少是我觉得常见)

四。好汉四问:有哪些开源协议,他们有什么异同?

GPL(General public licence) :

      该协议就是GNU运动发布的协议,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是 GPL代表的自由软件和普通开源软件的最大区别所在。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我们熟知的linux就是在GPL下发布的。

BSD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予用户自由度很高的协议,在该协议下,用户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源代码作为开源软件或者私有软件发布。BSD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BSD协议鼓励代码的共享、重用,但是要求尊重作者的著作权。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 2.0 是著名的开源组织Apache所采用的协议,和BSD很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我们熟知的Tomcat、Apache、Hadoop等等都是在Apache协议下发布的。

      经过上面几个问题的折磨,坚持到现在的好汉,我想,回答下面几个问题,就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容易了吧。

五。好汉五问:开源都有那几种盈利模式?

     首先,开源不抵制软件授权收费。

     其次,可以提供开源免费的软件,但是针对软件的服务和维护可以进行收费。

     再次,诸如IBM,HP这样的硬件厂商会给开源社区提供资金支持----他们资金则可以卖出更多的基于开源软件的硬件。

六。好汉六问:开源会暴露软件的缺陷,带来安全隐患?

      既然开源了,那么谁都可以看到源代码,这样会不会让黑客发现其中的漏洞,然后利用它,从而产生安全隐患呢?这是个很自然的问题,我曾经也困扰很久。

      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一个软件,即使你不开发源代码,一个黑客想找,也能找到其中的漏洞(想想我们在windows下泛滥的病毒吧)。

但是,工程师们知道了它的漏洞,因为手头没有源代码,没有办法去改进它;骇客知道了它的漏洞,却可以利用它!

     所以,软件私有是锁不住安全的,软件私有只是更不利于安全而已!

真正好的安全,需要完善的算法,周围的技术,同样重要的是完整的制度保障(扯远了?)

七。好汉七问:软件私有可以为软件开发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而如果没有这种经济支持,那么将没有人会去开发软件?

    显然,这是个概念上的错误。具体答案,麻烦您看完上面全文就明白了。

From: http://java-mzd.javaeye/blog/86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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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软件代表 理查德·马修·斯托曼,开源软件代表Bruce Per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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